元代蒙古贵族真的对汉女有初夜权吗1272年3月28日元朝改名大都
萨沙历史上的今天。
作者:萨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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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代蒙古贵族真的对汉女有初夜权吗?1272年3月28日:元朝改中都为大都。
萨沙简单说一说。
今天搞民族团结,这类东西不给说,大家只能找到辟谣的文章,找不到介绍的文章。
其实,元代蒙古人的性特权是寻常事情,只是没有发展到初夜权这么恐怖而已。
首先介绍一下欧洲中世纪贵族的初夜权。
很多人认为,这就是领主在统治地区可以任意睡的少女。一个少女如果没有被领主睡过,就不能嫁人。
这是一种误解。
在欧洲历史上,并不是大量存在这种现象。只有欧洲极少偏僻地区和比较野蛮的少数民族,才有类似的特殊情况。这些夺取辖区少女身体的领主,大部分是游牧民族或者山民。
欧洲绝大部分地区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初夜权,只是存在领主的性特权。
什么叫做性特权?春秋战国的电视剧上,周幽王曾说:天下的漂亮女人,我要先挑着睡。
就是这个道理了。
电视剧《红楼梦》的薛宝钗为什么进京?一个重要原因是她是待选的秀女,必须经过***的挑选,不然是不能嫁人的。也就是说,旗人和包衣的所有女孩,必须先经过皇上和王爷的选择,剩下的才允许嫁给别人。
如果不是清代讲究民族隔绝,大量的汉族普通美女也要被他们先挑选出来。
欧洲的领主也是如此。
在领主看来,辖区内的土地、森林、河流、牲口、农民都是自己的财产。
既然农民是财产了,他们的女儿自然要经过领主的挑选,先满足领主的***,然后才能嫁给别人。
中世纪无论欧洲还是中国,都没有自由恋爱一说,都是父母决定婚姻,先让领主挑选也没什么稀奇。
这就是一种性特权,说通俗点就是美女都要让我先挑着上床,其他男人没资格。
这个性特权逐步演变为经济利益:领主辖区的少女想要结婚,就必须得到其居住地领主的允许。如果领主真正看中的女孩,可能会自己娶为妻子。即便没有看中的,女孩家也需要缴付一笔税金,作为对年轻女性离开领主土地的补偿。不缴钱就不允许少女结婚,让人觉得似乎是“用钱赎了新娘的初夜”。
所以,欧洲初夜权就是这个意思。
大家随便想象,除了少数野蛮民族,相对文明的民族,怎么可能存在那种每个新娘都要先跟我睡的初夜权?
即便是野蛮民族,也未必能够接受。
女***当年反对辽国,大举出兵和契丹人为敌,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类似的问题。
当时辽国派出不少使者,留在女真各部落进行监视。
身为游牧民族的契丹人,性观念比较随便。这些契丹使者随意同女真部落下层女人发生性关系,还染指女真贵族女人。女真部落下层老百姓基本是性开放和***局面,对此倒不太看重。
女真贵族则不同,部落头领的女人是不允许同其他男人,随便发生性关系的。而契丹使者却***用压迫甚至***的手段,欺辱女真贵族女人。这引起了女真部落的极大不满,认为这是一种***裸的羞辱。
这引起了民族仇恨,也是后来女真誓死要消灭契丹人的原因。
至于蒙古人同契丹人,也差不多。
蒙古人本来就是野蛮民族,把女人当作一种物品,是泄欲和生育的工具。
铁木真的第一个妻子,为什么被人抢走?
还是他老爸也速该闯的祸。
在铁木真出生之前,也速该在部落附近游荡打猎,突然发现几个外族卫兵护送一个美丽的女人。
也速该带着部下冲上去,杀死了卫兵,抢走这个叫做诃额仑的女人,成为自己的妻子。
而诃额仑是个新娘,是在卫兵护送下,去蔑儿乞部结婚。
眼见新娘被抢,蔑儿乞部人咽不下这口气,一直要报复。
也速该没多久就被宿敌塔塔尔人毒死了,蔑儿乞人就找机会突袭铁木真,抢走了他的妻子孛儿帖。
孛儿帖被抢走后,铁木真恳求义父王汗出面帮助,才将妻子夺回来。
孛儿帖回来的时候已经怀孕,儿子就是大名鼎鼎的术赤。
根据时间计算,术赤不可能是铁木真的儿子,仍然被当做亲生一样,还封给他金帐汗国。
这在汉人来看简直不可思议。
铁木真老爸抢走诃额仑,后来还生下孩子,这完全是***裸地抢劫***啊。
如果诃额仑是***妇女,被***后肯定只有自杀了。诃额仑却安心同也速该过日子,还生了4个儿子。
再说孛儿帖也是被敌人抢走***了,还因此怀孕。在***看来,这等于是铁木真的奇耻大辱。就算勉强养着术赤不送人甚至杀掉,也不该当作亲生儿子,还交给他那么大的一个汗国。
这对于蒙古人来说并不稀奇,他们的社会就是如此,女人也习惯于这种事情。
也速该抢走诃额仑第二天,还请部落的男人来喝酒请客,期间诃额仑竟然出来招呼客人。
在我们看来,身为处女的诃额仑,前一天刚被强盗***,现在哪里还有脸见人呢?这就是草原生存的法则,诃额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。
蒙古人对于征服民族的女人就是这样的。
在统治区,蒙古人尤其是蒙古贵族是一等人,享有法律上的特权。
他们杀死三四等的***、南人,尚且不要偿命,掠走美貌的***少女为妻妾,也就根本不算什么。
等到玩腻这些女孩再放出来,谁又敢说个不字。
蒙古占领中原时,很长一段时间都实行保甲制度,而保甲长都是蒙古人,有很大的权力。
历史资料写得很清楚:至元十三年,陈天祥在兴国(今湖北阳新)“命以十家为甲,十甲有长,驰兵禁以从民便。”
徐大焯《烬余录》也记载说:元兵攻入吴县后“编二十家为甲,以北人为甲主,衣服饮食惟所欲,童男少女惟所命,自尽者又不知凡几。”
蒙古人肆意玩弄自己辖区的***少女,这是客观存在的。
那个时期不但蒙古人非常嚣张,就连他们豢养的番僧也肆无忌惮:“泰定二年,西台御史李昌言‘曾经平凉府、静、会、定西等州,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,络绎道途,驰骑累百,传舍至不能容,则***馆民舍,因迫逐男子,奸污女妇。’”
看看,番僧直接入户***民女了,这都到了什么地步!
不过,古代蒙古人也没到强行夺取每个***少女初夜权的地步,不然老百姓早就普遍造反了。
话说回来,古代蒙古人也没有什么贞操观念,甚至更喜欢生育过的女人。部落人口是很重要的,生育过的女人一般来说比较容易生养。相反古代未婚女人第一次生育,是有一定危险性的,搞不好就会送命。
所以,元代蒙古人既然搞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,目的就是为了享受自己的财富和女人的特权。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,而且蒙古人也不是只在中国这么搞,在全世界都是如此。
这个事实客观存在,并没有什么争论的必要。
声明:
本文参考
在元朝时期,为什么汉族女子嫁人前要在蒙古人家中过夜
在中国元朝历史的古籍记载了这么一个奇怪的社会现象,名为“初夜权”。这也是当时蒙古人对***实施的残酷保甲制中的一项。元朝的保甲制规定十户为一保,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保长,这十户的财产和女人保长可以随时、随意取用;***、南人不得拥有金属刀具,十户人家只能共用一把菜刀,且菜刀平日里须寄放在保长家;保长对***新娶的妻子享有初夜权,***新婚的妻子得先送到蒙古保长家过夜三天,保长享受完毕后再送回。
元朝时期,蒙古统治者曾强制地让蒙人享有***的新婚的初夜权,其目的不仅是为了满足征服欲望,更是为了改变血统。但不管是蒙人还是***都相信这一点,只要破了处,生出的孩子就会流着破处者的血液,为此,当时的***们也想到了应对措施。最早时期,***男女双方准备结婚时,只要男女双方父母认定了此事,请了媒人见证,准姑爷就可先破了准老婆的处,破处后再把自己的妻子送给保长享受完毕后再送回。但蒙人很快就发现了***的阴谋。以蒙人的残酷统治,当时根本就没什么道理可讲,只要成亲的女子被蒙人***了,执行者只要认为女的不是处,成亲的男女双方都会被处死。为此,***形成了杀头胎的风俗,虎毒尚且不食子,***每杀一子,心中对蒙古人的仇恨腾腾的积压上升。
元朝***结婚先给蒙古人睡是真的吗
元朝***结婚先给蒙古人睡是真的。
元朝是蒙古族入主中原建立的,定都大都(北京),取《易经》“大哉乾元”作国号“大元”,传五世十一帝,历时九十八年,朱元璋北伐后将之驱逐,“北元”从此退居漠北。
元朝中断了唐宋变革的历史进程,推行全民当差服役、将居民按职业划为民户、军户、站户、匠户、盐户、儒户、医户、乐户等“诸色户计”制度,以及投下制、驱口制、籍没制、人殉、宵禁、海禁等诸多弊政,重塑了宋后中国的历史。
元朝历史较短,史料相对较少,学者及民间似是而非的观点不少。著名作家周作人认为蒙元时期存在“初夜权”问题,民间认为“初夜权”是蒙古人占领中国后,***结婚时新娘让地方上的蒙古人长官先睡三夜。其实,这些并无史实支撑,正史更没有相关记载。“初夜权”并非源自元朝,也并非中国独有,中世纪的西欧比较普遍。元朝带来的草原文化中,根本没有***观念中的“贞操”概念,婚前性行为很普遍,入主中原后,习惯性将这种理念带入***区。元朝的统治比较黑暗,但是否恢复“初夜权”很难找到确凿的史料进行确认,只有一本清光绪年间的***集《烬余录》曾经提及。元末***蜂起抗争,诸多针对蒙古人的檄文,都未提及罪恶的“初夜权”。元朝的“初夜权”没有形成公开的律令,很可能是一些蒙古统治者的隐性权利。
元朝究竟被抹黑了多少?因为什么原因会被抹黑呢?
元朝被黑这个话题确实很火爆,很多人都喜欢炒作一些元朝的黑历史来博取关注。当然,这也难免,谁叫元朝是一个游牧民族建立的***,又极度拒接汉化,自带招黑体制。
元朝的黑历史之一,那便是所谓的初夜权。
在很多爽文当中,提起元朝必提初夜权。所谓的初夜权,也就是***女子在出嫁之前,初夜必须要献给当地的蒙古贵族,而她的丈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。
当然,这个初夜权还有进一步的描述,那就是很多***家庭在妻子生了头胎之后,会选择将头胎遗弃,因为他们不知道这究竟是不是他们自己的种。
这种说法有鼻子有眼的,再结合蒙古人不太看得起***的传统,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。但问题在于,这种说法没有几乎没有任何的史料作为证据,明修《元史》,对于此事也没有提过。这种说法唯一的起源来自于一本叫做《烬余录》的书籍,但值得玩味的是: 这么一部反元的作品在明朝这么个和元朝针锋相对的年代居然……没有付印!!!居然流传开来是在清朝!而清朝那可是把蒙古人当成盟友的。
所以,这个就有点说不过去了。
但实际上,我们仔细想一下,初夜权这玩意根本就不靠谱。
不可否认历史上***的知识分子中确实有不少软骨头,比如说历代衍圣公。但不要忘记,***中还是有很多铁骨铮铮的汉子,否则又怎么会有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?又怎么会有陆秀夫背着小皇帝跳水?
自宋以来,贞节观对于女性来说是大事,把贞洁看得比性命还重,所谓“饿死事小 失节事大”就是这么一回事。如果元朝有初夜权的存在,不知道***女子又有多少人因此而死,而作为她们的丈夫又岂能眼睁睁的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?
我倒是认为,初夜权这种说法的流传,并非是证明元人有多么的残暴,却反过来把自己给贬低了。连老婆被人睡了都能忍,那还是人吗?
当然,向初夜权这种及其没有脑子的说法还有很多,比如说在元朝,***过了60岁就要被活埋;
又比如说还有传闻说元朝为防止***造反,只能十户共同使用一把菜刀。这个大概率也是凭空捏造的,《元史》中对此并没有记载。试想一下,每到做饭的时候 各家各户还得排着队等菜刀,着实可笑。
实际上,《元史》中倒是有大量农民用镰刀打老虎的记载,比如说元朝的王应初,在野外砍柴时遇到老虎,拔起镰刀就把老虎砍死了。难不成砍柴也要排队等镰刀吗?
元朝老百姓不光能使用镰刀,还可以用斧子。
“泰定二年,同县施合德,父真祐尝出耘,为虎扼于田,合德与从弟发仔持斧前杀虎,父得生。”--《元史》
连砍柴的镰刀和斧子都不禁止,却偏偏要去限制做饭的菜刀,逻辑说不过去。
当然,元朝的统治阶层毕竟是蒙古人,他们内心对***和汉文化还是比较抵触和敌对的,这个也是事实。比如说***杀了蒙古人,不仅要抵命,还要赔钱(断付正***家产,余人并征烧埋银),但蒙古人杀了*** ,只需要服兵役和赔钱就完事(诸蒙古人因争及乘醉殴死***者,断罚出征,并全征烧埋银)。
写这个问答的本意,也并非是要替元人翻案,实际上元人统治集团确实是残暴不仁的,否则又岂会短时间内丢失***?只是想和大家聊一聊,看任何事情都要有自己的想法 不要人云亦云!